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0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12345、0763-393935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一级 | 二级 |
1 | 政策解读 | 对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文件及政策的解读 | 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股 |
2 | 其他文件 | 以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转发上级民宗部门的文件;年度财政决算、预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股 |
3 | 政务动态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 | 民族宗教工作股 |
4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 民族宗教工作股 |
行政处罚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 |
行政强制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强制事项信息 |
行政检查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检查事项信息 |
行政确认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确认事项信息 |
行政奖励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奖励事项信息 |
其他管理事项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其他管理事项信息 |
6 | 办事指南 |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办事指南等信息。 | 民族宗教工作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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